培训学校安全协议书,培训学校安全协议书范本

职业培训 培训学校 2024-08-01 13:03:36 0

大家好,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,就是关于培训学校安全协议书的问题,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培训学校安全协议书的解答,让我们一起看看吧。

签订实习协议了,但我现在不想干了,可以直接走吗?

可以直接走人。

实习协议和劳动合同不同,但是如你走了给实习的公司造成的损失那么你还是要承担责任的。

我建议你走之前做好工作交接以免给公司造成损失影响到你

当然从道德层面上讲这个是很不礼貌的行为。

中学生下补习班回家途中出了车祸,补习班该承担责任吗?

个人认为,如果校外培训机构合法,且尽到了安全教育的义务(安全教育的记录),以及按照下学,培训机构没有责任。

如果补习班非法,或合法的机构没有尽到安全教育的义务,或没有按时下学,那么与车祸之间就有关联,即要有责任,至于这个责任到底有多大?应该由法院说了算。

另外,事情的处理与学生受伤程度也有关联,如果没有伤残,估计也没有几个家长真的没事干,去找培训机构的荐儿。

我看到很多回答意气用事,我觉得真的遇到都不希望出现的事故,最终必须得依法办事。

所以我们还是一起来学习一下有关法律法规的知识。《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》第十三条规定,学生在上学、放学途中,发生的造成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,学校行为并无不当的,不承担事故责任。

题主所说的是中学生参加补习班补课。首先,看举办补习班的机构是不是合法,如果是合法机构,个人认为,可参照《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》第十三条规定执行,补课机构不承担责任。其次,如果补课机构不合法,学生回家途中出现车祸,那么补课机构就有一定的责任,但个人认为责任不大,这得根据双方是否签订安全协议,如果签订协议,则补课机构几乎没有责任。

我国是法治社会,但现在许多人采用闹的办法,医闹、车闹、校闹、甚至打骂执法的交警,以为一闹,就可以得利,是极其荒唐和愚蠢的,如果触犯法律,必将受到法律的惩罚!


中学生下补习班回家途中出车祸,补习班有没有责任?这要看具体情况。

一,如果补习班有合法手续,且按规定时间补课、放学,补习班没有过错,那么,学生放学途中发生车祸,可参照教育部《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》第十三条规定:

在学生自行上学、放学、返校、离校途中发生的造成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,学校行为并无不当的,不承担事故责任。

这种情况,学校不承担责任,出事学生找肇事者理赔,有保险的再走保险理赔。

二,如果补习班是私自办的,没有合法手续,这种情况,虽然补习班在事故本身没过错,但是,因为他没有手续,是违法的,所以出了事,自然是怕的。如果你要去讹他,他肯定会息事宁人,给你补偿。

所以,这种情况,你除了找肇事者和保险公司以外,还可以找补习班讹点钱。

要不要去讹,看你自己的良心吧。钱是好东西,不过,有句话叫“君子爱财,取之有道”。

从迷信角度说,我们这里有句话,不是好来的,不会好花。所以啊,不该伸手的还是不要伸手为好。

从教育孩子的角度说,言传身教,自己心术不正,孩子也会耳濡目染。如果不想把孩子培养成利欲熏心,不择手段的人,还是不要损人利已坑孩子吧。

个人见解,欢迎交流。

培训学校安全协议书,培训学校安全协议书范本

我认为老师没责任,孩子参加补习班不是老师强迫的,家长报补习班时都是自愿的。当然孩子出现这种情况老师也不希望看到,如果家长见有了问题就千方百计想找个垫背的,那只能说你人品有问题,就拿我孩子报补习班来说,家长挤破了头找老师,有的老师不想补习,家长天天找,老师也怕自己学生被耽误了只能答应,孩子路途发生车祸,你自己说老师该承担责任吗?你好意思找老师吗?

补习班是无法也不能保证学生途中的交通安全的,这也不是补习班的职责范围。

补习班和学校同属于教育机构,教育部在《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》第十三条中明确规定:

(一)在学生自行上学、放学、返校、离校途中发生的;
(二)在学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;
(三)在放学后、节假日或者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,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者自行到校发生的。

在以上情况中,如果发生造成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,学校不承担事故责任。

实际上,补习班和学校无法也做不到确保学生途中的交通安全,当然,都有义务开展安全教育,学校要开足安全课,配备专任教师,开展防溺水、防触电、防火灾、防交通事故、防诈骗等相关安全教育;而补习班也有义务对学生和家长提醒注意安全,或要求家长接送孩子。但是因为工作原因和时间冲突,家长也不可能完全做到按时接送,因此,孩子,尤其中学生自行前往也成为主要形式。

因此,如果说补习班承担责任的话,有没有尽到提醒义务是本事件的关键点。如果没有,可能会承担一小部分责任。

但是,在现实中,无论是学校还是补习班,都会面临赔偿问题。因为在有些人的意识中,“孩子现在是学生,只要出现问题,学校就有责任”。因此,也曾经出现暑假期间,几个孩子在家偷偷出去“野泳”结果溺亡,家长抬着孩子去学校“讨说法”,学校表达了同情,也出示了安全课、主题班会、国旗下讲话等关于安全教育的书面记录、音视频等,但是家长还是不认可,堵在校门拉条幅,摆灵堂……学校报警也没起多少作用。最后,在教育主管部门和当地“德高望重”的人的协调下,学校“补偿”了一笔钱才平息此事。

而补习班的处境可能要“惨”一些,毕竟,学校在很多人眼中是非盈利的,而补习班是以“钱”为目的和中心的。因此,赔偿一大笔钱是最基本的。况且,这家补习班是否有资质,是否合规,是否有公职人员参与,都是一个敏感问题,很容易使补习班陷入舆论的漩涡。因此,这家补习班也可能面临巨额赔偿和被取缔的处境。

到此,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培训学校安全协议书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,希望介绍关于培训学校安全协议书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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